洪洞县公安局:采取四项举措 优化服务环境 服务“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建设

洪洞县公安局:采取四项举措 优化服务环境 服务“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建设

作者:[白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6 00:29:51]
    去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的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建设,洪洞县公安局采取四项举措,竭力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为进驻企业提供亲商、富商、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机制 明确工作目标
    洪洞县公安局把“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组,加大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力度。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明确提出了破坏“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建设的大要案件及时查处、公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治安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有效提升的五项目标。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局专门抽调专人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对基层群众和企业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督查,对窗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快查快处,及时纠正。
    
    突出打击 树立安全屏障
    一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犯罪活动,保护企业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明确规定对侵企的刑事、治安案件,在接到报警或报案后,在最短时间内集中优势兵力快速侦办。对县委、政府确定的县重点企业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截至目前,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1起,其中“两抢一盗”42起,八类案件5起。二是严打经济领域犯罪。采取专案经营、情报导侦等措施,始终掌握打击经济犯罪主动进攻权,重拳猛击抽逃出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犯罪。2014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5起,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三是妥善处置涉企事件。围绕“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超前介入、妥善化解因企改制职工下岗、项目征地等原因引起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确保不发生集访群访事件。
    
    创新管理 优化服务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高效服务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特事特办制、警务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窗口单位工作效率,缩短受理审批时限。大力倡导“马上办、立即办”的工作作风,实施“无假日”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一次办完的绝不让企业、群众跑第二趟,能一天办好的绝不拖到两天办完,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积极营造安居乐业的经济发展环境。该局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二是为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采取“送法上门”的办法,为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企业提供法制宣传辅导服务,提高企业和员工自我防范能力。2014年12月4日,赵城派出所利用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抽调6名干警深入到山焦20万吨甲醇工程项目工区,与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了座谈,上门征求意见。同时建立警企共建“联席会议”、“联动联勤”、“联合防控”的常态化联系制度,对重点企业挂牌服务、项目建设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防范指导和管理服务。
    
    狠抓防控 优化治安环境
    一是构筑企业周边治安防范网。加强对企业周边及企业员工途经偏僻路段的巡逻控制,对现行犯罪进行震慑和打击,并及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治安问题。根据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采取流动人口清查、整顿废品收购业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重点企业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集中治理,在企业周边构筑起了一道全方位的安全屏障。二是构筑企业内部生产防护网。要求辖区派出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企业单位内部保卫干部会议,通报全县及周边治安形势,发布治安预警,督促组织落实各项内保工作措施。定期到工厂、企业进行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实现了安全、隐患排查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构筑重点领域防控网。以“大情报”系统平台建设为契机,强化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切实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阵地控制,压缩外来人员犯罪活动空间。2014年,该局集中对百里汾河经济带内的“九小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共排查治安重点地区186个,整治治安重点地区36个,查处治安案件3起,治安处罚7人,检查内部安保重点单位30家,限期整改安全隐患15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行业、重点物品的严格管理,对公共场所、大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审批程序,严格民爆物品的管控环节,确保重点单位、领域不发生任何治安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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