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岳普煜: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建设环境友好社会

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岳普煜: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建设环境友好社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0 00:58:59]
    今天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今年我国环境日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旨在通过广泛传播和弘扬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呼吁人人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为呼应这一主题,我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守望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的环境日主题,倡导全市上下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持之以恒整治环境污染,扎实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持续开展“环境建设年”、“环境提升年”活动,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成为国家30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西山7县成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植树造林、园林绿化等工作都位居全省前列,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促共赢。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生态环境的基础还十分脆弱,产业结构偏重的现状短期内很难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内涵,也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路径。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六大发展”战略,把绿色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都对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绿色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和明确化,也是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责任。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决心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扎实推进百里汾河生态文明保护区,与省环保厅签署了《共同推进临汾市“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绿色转型发展合作协议书》,带动全市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实现这一目标,要全力实施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重点推进城市环境整治及企业污染物减排、交通清洁化、绿色建筑、余热余压循环利用、产业低碳化等五大类45个典型示范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煤烟污染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和油气治理等6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要继续实施地表水跨界断面考核全覆盖,扎实开展河流清洁行动。要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建立完善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要坚持铁腕治污,源头上严守严防、过程中严治严管、后果上严问严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要严守生态红线,坚决禁止与环境保护无关的任何开发建设活动,构筑生态系统的“安全屏障”。通过持续努力,使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
    绿色转型发展时不我待,治理环境污染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要尽职履责,扎实苦干,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企业要不断提高环境守法意识,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善待环境,一起打造美丽幸福家园。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临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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