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中原网 王文辉 特约通讯员 辛慧 报道)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二〔2017〕76号)规定的支持方向,2018年度第一批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拟选择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支持重点。经省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计划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
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二〔2017〕76号)规定,对在年度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开发区要给予适当奖励。根据2016年度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得分情况,拟对排名前5的开发区进行奖励,奖励总金额1500万元。按照具体得分情况,拟分成3个奖励等级:一等是排名第1名的临汾经济开发区(考核总分103.7),奖励500万元;二等是排名第2、3名的侯马经济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总分分别是96.3、92.4),各奖励300万元;三等是排名第4、5名的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泉经济开发区(考核总分分别是88.1、82.4),各奖励200万元。
二、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对近2年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的18家省级开发区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右玉县绿色发展暨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晋办发〔2017〕64号)“省级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向右玉县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倾斜”的要求,拟支持右玉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300万元,其余17家新设开发区每家100万元,共2000万元。新设开发区支持资金分配情况如下图标所示:
请社会各方面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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