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志宏主持
临汾市工商局局长曹洪安
临汾市工商局副局长李俊峰答记者问
11月30日上午,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秦晋中原网 王文辉 报道)11月30日上午,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临汾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志宏,市工商局局长曹洪安,副局长李俊峰及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大的激发市场活力和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启动以来,临汾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生力军作用,在全市深化改革全局中充当“先手棋、当头炮”,成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大亮点。
据悉,临汾市工商局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登记条件、网上登记注册、企业简易注销、“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改革举措。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释放出了巨大的改革红利,全市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79户。
临汾市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年多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市场主体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达194277户,注册资本(金)2635亿元,比改革前分别增长了73.7%和88.3%;其中企业的增长比例达118%。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5709户,平均每天诞生79户;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改革以来新增市场主体在第一、二、三产业的占比分布分别为6.11%、17.44%、76.45%。同时,电子商务、创业园区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新动能转化提供了良好条件;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据推算,新增市场主体实现带动就业20万人以上,有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了工商注册便利化,工商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为33项,削减率达85%,“多证合一”减少重复登记行为,登记企业时间比过去缩短,注册费用为零,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还实现了“零跑腿”“零纸张”,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民众和记者们关心的问题,有关负责人也做了简单介绍:
一、“十七证合一”都包括哪些证照事项?
答:我市此次“十七证合一”,是在原“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又将12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新整合的这12项涉企证照事项,分别是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报备、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等,涉及公安、住房公积金、住建、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8个部门。
二、“多证合一”后,你们还将采取哪些新举措?
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涉企证照事项的梳理力度,对整合事项实行动态化清单管理,坚持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实施一批,使尽可能多的涉企证照在我市先行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二是继续推行“一窗办理”。全面推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准入模式。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注册登记统一由工商窗口办理,再不用为了去备个案、提交一下信息而四处奔波,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也降低了办理成本。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等信息平台,加强登记部门与审批部门的业务协同,实现相同的信息和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把群众“来回跑”改为我们部门“协同办”。四是实行“一照通行”。各级各部门在办理涉及市场主体有关手续时,对“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都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市场主体另外提交已整合的证照、备案事项,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对恶意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有哪些惩罚些措施?
答:在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的同时,为有效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主体各方权利,《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明晰各方责任,保护合法权利”作出专门规定,从制度设计上防范有关当事人(企业)恶意利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这也体现了“背信严惩”的理念。
对恶意注销的,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二是被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主体资格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三是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四是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企业不按期年报进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答:每年按时进行年度报告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如不按期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承担相应后果:
(一)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将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二)各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四)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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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商事制度改革情况通报
曹洪安
(2017年11月30日)
近年来,工商部门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三对”“六最”的要求,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和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就全市商事制度改革的情况,分别从“多证合一”、住所登记、简易注销、全程电子化、“双随机一公开”五个方面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关于“多证合一”改革
涉企证照改革作为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以来,全市相继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企业登记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的“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五证合一”系列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企业在开办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今年4月26日,国务院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从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8月5日,省政府通过了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期限比国务院要求提早了1个月。9月1日,我局向山西琼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市首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全面启动了“多证合一”改革。
此次“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具体来说就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可生产经营状态,从而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改革的实质是“减”不是“合”,所以必须坚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通过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环节,最终实现减证增效。
我市此次“多证合一”改革主要内容概括地讲就是“十七证合一”,具体讲是在原“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新整合的12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二、关于住所登记改革
2014年12月31日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两年多来的实践中也发现了证明难开、许多住所无法登记等问题,住所仍是制约市场主体登记的一大瓶颈障碍。
2017年8月23日,省政府新修订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出台,自9月1日起,全市已开始全面执行新的住所登记规定。新规定最大的亮点有四个:一是实行住所申报制。该规定突破了原住所登记证明审核制的束缚,申请人只要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即可,无需再提供各种各样住所证明材料,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只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请人负责;二是允许“住改商”。对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开发、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以及股权投资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企业,可以依法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三是创新“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设立的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器等具备商务秘书服务功能的机构,可以为多个市场主体提供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对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予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四是推行禁设区清单。各市、县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设立禁设区域,出台禁设区清单,有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衔接。这些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创业。一是释放场地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场所空间,降低创业成本;二是解决住所登记难,群众办事创业无需再为住所登记而烦恼,为提供各种奇葩证明而奔波。相信随着这一便民利民举措的落地,必将迎来我市市场主体新一轮增长。
三、关于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准入更加高效便捷,而另一方面,注销程序复杂、耗时较长,“退出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部分“僵尸主体”挤占社会资源的现象。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在信息公开、保障债权人利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2016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这些条件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适用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类型。
相比较普通注销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以下三方面的便利:一是申请材料材料简化。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需要像普通注销那样还要提交股东会决议、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等多份材料。二是注销程序优化。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即可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这就省却了清算组备案等程序。三是登记成本降低。拟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公告,无须报纸公告,大大节省了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120余户。
当然,在这里我也要提醒广大企业,我们审查企业简易注销是基于“诚信推定”的原则,对恶意利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我们将按照“背信严惩”的原则,依法予以惩戒。
四、关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我市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网上登记,这也是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初级阶段。2016年8月1日,全市市县两级企业名称核准实现网上登记,2016年10月20日起,全市推行了企业设立登记的网上受理。在此阶段,企业通过网上登记系统提交电子文本通过后,还需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到窗口办理。第二阶段是无纸全程电子化。它是指所有类型市场主体的全部业务环节,从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均通过互联网办理的登记模式。2017年10月13日,全市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全面开通,我局向临汾惠源能源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市首张电子营业执照,标志着我市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式启动,实现了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
我们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遵循了这样两个原则:一是坚持线上线下“双轨并行”。 考虑到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坚持“力推而不强求”。在开通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同时,我们仍然提供传统的窗口登记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二是坚持电子营业执照发放“无介质”“不收费”的原则。电子营业执照是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且具有便携、权威、安全的特点。企业在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还可选择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在此,我也希望新闻界的广大朋友们能大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共同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
五、关于“双随机、一公开”
“宽进严管”是商事制度改革两个重要方面。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局制定了《临汾市“双随机”抽查清单》和《临汾市工商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积极探索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市共抽查市场主体3691户,抽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年多来,主要成效体现在五个方面:首先是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发展动力。改革伊始,全市市场主体就出现了井喷式增长,且一直保持激增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达194277户,注册资本(金)2635亿元,比改革前分别增长了73.7%和88.3%;其中企业的增长比例达118%。三年多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5709户,平均每天诞生79户。二是促进了经济转型。改革以来新增市场主体在第一、二、三产业的占比分布分别为6.11%、17.44%、76.45%,产业分布趋于合理,反映出我市经济持续转型的趋势。同时,电子商务、创业园区等新产业、新业态增长迅速,为经济新动能转化提供了良好条件。三是促进了创业就业。据推算,新增市场主体实现带动就业20万人以上,有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创新了监管方式。通过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目前,全市共有户271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五是推进了工商注册便利化。工商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为33项,削减率达85%;“多证合一”减少重复登记行为,现在登记一个企业不但时间比过去大大缩短,注册费用为零,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还实现了“零跑腿”“零纸张”,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相信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对我市经济增长起到更有力地促进作用。
各位媒体朋友,商事制度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放、管、服”永远在路上。市工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凝神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广大企业的便利感、获得感,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