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鼓励农民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奖励细则,该市各县(市、区)农民于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奖励。
该细则显然是为了去库存而制定,细则中明确写道,为“化解商品住房库存,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对此,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杜敏也表示,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较大,按照相关去库存精神,当地出台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政策,旨在消化过高的楼市库存量,并探索可行的行政手段,在去库存的同时,让更多的困难人群有房住。
事实上,在山西省出台去库存新政的并不止临汾市一地。获得购房奖励的人群除了农民之外,还包括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教师、现役军人等。
例如,山西省吕梁市规定,凡吕梁市农民或外来农民工、乡村医生、乡村老师、近10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学生、大学生村官等,购房日期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的,补助标准为300元/平方米;购房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平方米。
山西省晋中市则规定,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晋中市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享受150元/平方米的政府购房补贴。晋中市还规定,购房人为教师(含离退休)、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及现役军人,可再享受150元/平方米的政府购房补贴。
此外,山西省忻州市、运城市等多地也出台了购房奖励办法,奖励额度由150元/平方米到400元/平方米不等。 (转自临汾微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