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协、中书协最新入会条件

中美协、中书协最新入会条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5 22:09:38]
    当下,艺术圈谈论最频繁的就是关于美协和书协的话题。而对于美术主席、书协主席更是话题中的话题。画商设法如何搞到他们的画,媒体设法如何接近他们,平民艺术家设法怎样和他们套近乎。有人说,中国最美的官,就是做美协和书协的主席。既敛取了大把的财富,也名正言顺,不会有被双规的危险,还处处能得到别人的强烈欢迎。难怪有人说,银行家绝对没有美协和书协主席有钱。是的,正是因为他们对金钱的追求已经达到了他们的欲望,所以他们才克扣自己的作品不外流。即便是画商们将钱顶在额头上,也会吃闭门羹的。一些小报的媒体也鼓吹,美协和书协的主席将会被名垂青史。所以,主席们的内心得到了极大鼓舞。他们认为,他们的作品绝对要比银行存款升值得快。所以,他们便有了银行家的理财观念。而让画商们有钱也成了待业青年没事做。这个年月,就连一个美协和书协的副主席也是个百亿富翁。要想成为书协、美协主席第一步得先加入协会吧。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别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吧。
 
 如何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
 我觉得,如果你要吃书法这碗饭,或者你想要这个名誉,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成为一个会员,就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你的书写能力在这个时间段达到了国家级的水平。为什么说在某个时间段呢?比如,你是通过入选展览加入的,那就说明你在入展那期间水平够了。可这并不意味着,今后你的水平也在这个高度上。书法这玩意很奇怪,不进则退,保持不住水平。有的人一旦加入了协会,手头松懈了、满足了、不用功了、瞎写了、追求所谓的个人风格了,可能就越写越差,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当然,很多人也是越写越好,这样多正能量。
 
 中国书协会员,在某种意义上说,他就是比省级书协会员写得好。或许有人经常说,难道我们不投稿、不入协会的就不如那些会员吗?我肯定的说,没有加入中国书协的那些写毛笔字的人,起码90%的人不如全国会员写得好。虽然高手在民间,但是,在这个时代,能够遗漏的人不多,不信,就拉出来溜溜。
 
 毕竟,要通过入选国展才能加入书协,这是一个很难的事情。你也别说国展这个那个的,什么这个那个,总的来说,国展还是水平很高的,不是瞎写几笔就能上去的。比如我,写了半辈子字我都不敢投稿。
 
 但是话又说回来,也并不是所有的全国会员水平都很高。这个“高”我是指的真正意义上的写的好。为什么呢?
  一是,有些人的确运气好,他就入展了。
  二是,恰好有的评委喜欢他的字,他也入展了。
  三是,用了其他的办法。
  四是,原来写的好后来写的不好了。
  五是,通过其他渠道入展、入会的。
  下面有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大家看一下,并不是非要入国展才能加入中国书协,也并不是一定会写字就能加入书协。比如:搞篆刻的、搞刻字的、搞理论的、搞新闻编辑的、搞教学的、对中国书协做出过贡献的。。。
  总而言之,我的目的是告诉大家:
  一是,中国书协会员相对而言是很不错的,在这个时代他们中间的高手基本能够代表这个时代的书写水平。
  二是,以后碰到中国书协会员,看看他的简历,如果没有入选过什么国展(不是其他展览啊,什么国际展之类的、没有入选过中国书协的一些权威活动)那么这个会员是有水分的。
  三是,不是中国书协会员的,也有写得好的,但是很少。列位看官别发怒,我说的就是你,你就是那写得好但不是全国会员的。
 
 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展”参展一次或“全国兰亭奖书法展”以及“全国中青展”参展一次者。
  2.“全国专项展”参展二次(新人新作展、全国篆刻展、全国刻字展、全国正书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行草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大字展等),以上展览均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3.自2001年起在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览中获一、二等奖二次者。
  4.符合《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规定的条件。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一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
  2.论文二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理事或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
  4.在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三篇(3000字以上)。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20年以上),有国家认可的记者资格且有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副秘书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5.在中国书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任职且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5年以上者。
 
   中国书法家协会申报、审批中国书协会员程序
  中国书协会员的申报与审批遵循先由各团体会员,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初审及推荐,后由中国书协最终审核批准的自下而上的二级审批程序进行。鉴此,申报人可不必另找会员推荐。为方便全国各地申报人的顺利申报,现将该程序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列述如下:
 
     一、自年起,全国书协会员申报时间定为第一季度,即1月1日至3月3l日。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可能顺延至4月上旬。
  二、申报人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书法家协会索取申请表格申报。中国书协组联部不向各省(市区)申报人邮寄申请表。
  三、填写申请表之前,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页的填表须知。在参加展览栏中,要优先填写中国书协主办的《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中的展览项目。中国书协组联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协均备有《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必要时请咨询或向中国组联部去函索要。
  四、从事艺术史论、教育、书法编辑等工作的申报人还须另提供省厅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印制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省厅级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以备审核中参考。
  五、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待审材料及申报费统一交给所在省(市、区)书协做资格的初步审核。
  六、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书协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请人表格及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中国书协组联部。中国书协组联部不受理各省、(市、区)申报者个人单独送件。
  七、中国书协组联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结果编辑成材料上报秘书长会议。
  八、中国书协组联部将年度批准入会名单通过各省(市、区)书协通知到新会员本人。
  九、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已经公布本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未批人员材料自行终止有效期。中国书协不办理退件,申请人须自留原稿。
 
    符合入会条件的相关历届展览目录
  全国展:
  全国书法篆刻展(1-9届),入展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展(1-8届已停办),入展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专项届展:
  全国新人新作展(1-6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刻字艺术展(1-7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行草书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草书大展(1-2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大字书法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妇女书法展(1-4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青年书法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西部书法大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中国书法兰亭奖安美杯(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篆刻艺术展(1-6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正书大展(1-4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行书大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扇面展(1-2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楹联展(1-5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册页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全国老年书法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当代篆刻艺术大展(1届),入展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杯赛展:
  洗夫人杯全国书法艺术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书法作品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老子诞辰2578周年全国书法大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傅山诞辰400周年书法艺术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皖北煤电杯书法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三晋杯全国首届公务员书法大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全国书法大展(1届),获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书法理论:
  全国书学讨论会(1-7届),入选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书法篆刻展书学研讨会(7-9届),入选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书学研讨会(7-8届已停办),入选一次具备入会资格
  其他:
  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结业展;2001年开始获一、二等奖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说明:
  1、展览以征稿启事标明的入会条件为准;
  2、“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的为入展一次具备入会条件;
  3、“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为获得条件两次具备入会条件。
  作者:齐玉新
 
中国美术家协会入会细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一、从事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具有入会资格的展览,并且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入会资格。
  合作作品参加有入会资格的展览,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入会资格,方可推荐申报。
  作者在同一种类、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构图、构思高度雷同作品,参加不同展览、相同或不同种类的,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美术类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注:此类展览及展览中获最高奖项的名单需提前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
  3、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做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1)获得美术类副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三次以上(含三次)经评选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邀请展除外),又未计入入会资格的,可作为参考条件。
  4、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
  5、独立创作的作品两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银奖。
  6、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有两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
  7、壁画、城市雕塑作品一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同时有两件以上(含两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推荐,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8、从事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出具推荐信。
  9、从事文物修复、壁画临摹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工作时间十五年以上,做出重要贡献、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成就证明,经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10、从事连环画、漫画、动漫、漆画、陶瓷、少儿美术、插图装帧、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实验艺术、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工艺美术以及民族美术创作的人员,取得特别显著的艺术成就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可以提供建议人选,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11、从事装置、影像、行为以及其他当代艺术形式创作的人员,参加国际、国内知名艺术展两次或者有特别突出成就者,酌定入会。
 
        二、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者的入会条件:
  1、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累计五篇以上(含五篇)者。
  2、被评为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教授或相应副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美术教育的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四、从事美术组织、管理者的入会条件:
  1、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及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在省部级直属文化机构,即省级美术馆、博物馆、群艺馆,以及解放军、武警总部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五、七十岁以上,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欠缺一次入会参展资格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注明推荐理由,重点推荐申报,作为参考条件,可以酌定入会。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重视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边远地区的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入会参展资格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七、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中,优先考虑长期从事文艺支教、文艺志愿服务的美术家。凡参加文艺支教、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经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在欠缺一次入会参展资格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美术家入会,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台湾地区的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符合以下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推荐,经本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赞同“九二共识”,自觉弘扬中华文化,积极参加两岸美术交流活动。
  2、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美术展览,在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十、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备案,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以特别恶劣的手段,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终身不得申报。
  十一、本细则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十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会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细则有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转自艺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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