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国、省道交通事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全市国、省道路临汾全段实行货运车辆靠右通行专项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国道108线临汾市全段;
国道209线临汾市全段;
国道309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24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0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1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2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3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4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5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36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248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23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26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28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29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30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31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34线临汾市全段;
省道342线临汾市全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交通管制类别
(一)凡途经管制路段的重、中型货运机动车一律靠右通行,禁止占用左车道行驶。
(二)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必须依次靠右停车排队等候,禁止穿插超越前方车辆,禁止进入交叉路口区域路段。
(三)遇前方相邻车辆发生事故、故障及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无法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通行时,可以短时借用左侧车道依次超越前方车辆,通过后靠右行驶;或严格按照现场交警指挥路线行驶。
(四)小型机动车、客运车、旅游客车、中型(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工程车和载运鲜活产品及救灾物资车辆不受公告限制。
重、中型货运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个别不听劝阻、不遵守管制公告、不按规定行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实施处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