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君检查《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霍州市贯彻情况
确保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 黄晓君检查《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霍州市贯彻情况
4月13日上午,霍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晓君(中)带领住建、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汾河霍州市沿线开展巡河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和相关措施。霍州市政府副市长晋学斌一同检查
(秦晋中原网整理 特约通讯员 《今日霍州》 李达鹏 荀潇婧 报道)4月13日上午,霍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晓君带领住建、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汾河霍州市沿线开展巡河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和相关措施。霍州市政府副市长晋学斌一同检查。
黄晓君一行先后来到汾河霍州城区段治理项目、霍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和霍州市沿汾河16个排污口整治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霍州市汾河生态治理成果,详细了解了相关工程规划设计和生态保护理念,并对项目发展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黄晓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依法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既要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督促项目建设企业严格按照规划科学施工,确保企业把每一个建设环节落实到位,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