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高速ETC
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联发文件(晋交财发[2015]118号)的通知,山西省高管局对货运车辆发行非现金支付卡(简称货车ETC储值卡),并实行阶段性收费优惠。经与山西省高管局协商,我行成为山西省内唯一一家发行货车ETC储值卡的合作银行。
货车ETC储值卡是面向货运车辆发行的,在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可以直接从卡内扣除当次通行费的ETC专用卡。
优惠政策
1.优惠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5年4月1日---2016年4月1日,优惠期满后,如无新的规定,将立即恢复原收费标准。
2.优惠范围
目前货车高速通行费优惠只适用于山西省内政府还贷路段,经营性路段(非政府还贷路段)暂不享受优惠。
3.优惠方式
优惠期间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将优惠12%;在此基础上,对办理ETC储值卡实行刷卡缴费的货运车辆再优惠5%,共优惠17%;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超重车辆,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其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为4倍。
注意事项
1.货车ETC储值卡只能在人工车道使用,禁止通行ETC车道。
2.货车只发行ETC储值卡,不发行电子标签,客户无须将车辆驾驶至我行网点,方便快捷。
3.持有货车ETC储值卡的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必须由人工收费车道驶入,并由人工收费车道驶出。
4.如果在入口车道未使用货车ETC储值卡,出口车道则不受理货车ETC储值卡方式支付通行费,用户应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全额支付通行费(省内政府还贷路段现金交纳享受优惠12%)。
5.用户使用货车ETC储值卡在出口交纳通行费时,如遇卡内余额不足、卡故障等问题,须以现金方式全额交纳通行费(省内政府还贷路段现金交纳享受优惠12%)。
建行任意网点均可受理。 (转自建行红梅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