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1 23:02:06]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深刻汲取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8·29”坍塌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0年8月29日,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视频调度救援现场,孙华山副部长亲临现场督导,要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赴现场,看望伤员,召开会议,楼阳生书记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此事故为鉴,全面开展房屋建筑领域和煤矿、危化、冶金、非煤矿山等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以三零创建为抓手,全面保障社会稳定;坚决破除陈规陋习,大力传导文明新风;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林武省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预报,坚决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攻坚战”。市委书记董一兵、市长李云峰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统筹调集救援力量,科学分析,精准施救,全力以赴赶时间、抢生命。
  为切实加强全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市政府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
  重点对城市、乡镇和村庄的房屋建筑、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各类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1、各类房屋建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违规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改造、装修;是否存在未经验收违规使用;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擅自改建扩建加层、违法违规建房和装修改变结构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果断采取措施。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通畅,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4、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对非法违法建筑,一律立即予以关停并依法拆除;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煤矿:开展通风、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治水、顶板、运输系统等致灾因素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分包转包和“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开展危化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装卸、废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策精准治理。非煤矿山: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尾矿库防排洪系统、露天高陡边坡、排土场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严防溃坝、坍塌、滑坡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对农村房屋和建筑物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建房施工队的资质管理,严格农村建房标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对建筑工地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大型机械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冶金工贸:开展企业外包施工、高空作业、煤气系统、受限空间、熔融金属的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报警装置及报警信号信息化传输加强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有效运行。消防: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尤其是乡镇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村民自建房营业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对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扶梯等特种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交通运输:对“两客一危”车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特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要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对高陡边坡、对受到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居住地、人员聚集场所和靠近山体的工厂车间、职工宿舍、餐厅食堂、建筑工地、仓库料场等场所,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制定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将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保障安全。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市安委会成立17个检查组(名单附后)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执法通报、问责和曝光,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过严查重处,严肃问责,倒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严格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信息传递沟通渠道畅通,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各行业领域单位要进一步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应对措施,及时充实各类应急物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转自临汾市应急管理局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