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团审议《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等

临汾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团审议《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等

作者:[王文辉 王小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6 00:18:13]

临汾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团审议《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等
临汾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道之八,临汾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分团审议《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等


尧都区代表团


洪洞县代表团


襄汾县代表团,右六为县委书记刘浩


霍州市代表团,从右至左依次为:霍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占平, 霍州市委书记崔山原,临汾副市长闫建国,霍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晓君在参加代表团的审议


侯马市代表团,左三为侯马市委书记王旭杰,右二为侯马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慧刚


翼城县代表团,左四为市人大副主任张学伟,左五为翼城县委书记杨春权,左三为翼城县委副书记、县长高永贤


曲沃县代表团,正中左为县委书记郭惠勇,右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伟


浮山县代表团,中为县委书记史全喜,右二为县委副书记、县长廉海平


安泽县代表团,中为县委书记李强,左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建辉


古县代表团,左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珍,中为县委书记郝献民,左二为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舒华


乡宁县代表团,中间从左至右依次为县委书记樊洪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龙,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建平


吉县代表团,正中为县委书记郝忠祥,左侧为县委副书记、县长崔绍民


隰县代表团,左五为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天郎,中为县委书记李亚丽,右侧为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晓斌


大宁县代表团,中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建宁,右侧为县委书记王金龙,左侧为县委副书记、县长樊宇


蒲县代表团


汾西县代表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任天顺(中),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安文(左三)


永和县代表团,右为县委书记加天山,左为县委副书记、县长范洋平


尧都区代表团代表牛玉明在发言


洪洞县代表团在发言,右二为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董事长范忠义,右三为洪洞县秦壁村党支部书记刘小平
 

    (秦晋中原网  王文辉  特约通讯员  王小庚  报道)2月23日,出席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们分团审议《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各代表团围绕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计划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展开审议,并推选出各团监票人。
    《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共九章七十八条。代表们一致认为,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条例是规范地方立法的基础性、程序性法规,是地方开展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与遵循。制定《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既是立法法和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客观需要,更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贯彻依法立法理念、发挥在立法中主导作用的必然途径。
    代表们纷纷表示,制定《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对于规范临汾市立法活动,建立健全立法体制,保证临汾市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推进临汾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午,各代表团又分团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计划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并推选出监票人一名。晚间,各代表团又分别对关于市中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审议,之后还酝酿讨论了候选人名单(草案)。
    张建平、杨治平、王金珍、张庚博、任天顺、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翟瑞卿、苑涛、王天郎、王超、张支平分别参加所在代表团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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