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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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1 23:10:26]
11月10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山西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在太原召开。
会议主要议程是:补选山西省省长、副省长。
当日上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42人,符合法定人数。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被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还听取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当日下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立法条例>的决定》、《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处理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名单。 (转自山西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