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受省委组织部委托,临汾市委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干部大会,宣布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任免:根据省委的工作部署,临汾市委研究决定,翟瑞卿同志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同时省委决定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任党组书记、院长关中翔调往太原铁路中级法院任职。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和临汾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新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临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洪主持会议。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庚博宣读任免职决定。翟瑞卿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刘冀民副院长受省高院党组和左世忠院长的委托,代表省高院出席会议。他指出,临汾中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调整,是省委、市委根据临汾中院的工作需要,通盘考虑作出的重大决定。临汾中院是我省基础好、发展快、业绩突出的中级法院,尤其是关中翔同志担任院长期间,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都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长足进步。翟瑞卿同志一贯注重党性修养锻炼,政治上成熟可靠,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审判实践经验丰富,是我省法院系统专家型业务人才。希望翟瑞卿同志能够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为临汾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临汾全市的改革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希望临汾中院在新一届班子的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继续保持和发扬勤勉敬业、爱岗奉献、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格自律的优良作风,切实把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希望临汾两级法院站在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全面推动思想转型和观念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再创新的辉煌。
李新春部长代表市委表示,真诚欢迎翟瑞卿同志来临汾工作。市委对市中级法院在关中翔同志带领下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是充分肯定的、也是非常满意的。翟瑞卿同志政治坚定、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工作思路清晰,审判业绩突出。广大干警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实现法院工作平稳过渡。坚信翟瑞卿同志能够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全市法院工作进步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新任党组书记翟瑞卿在表态发言中说,临汾文明历史悠久、法治文化底蕴深厚。组织调整自己到临汾中院工作,对组织的信任既衷心感谢,又深感责任重大。怎样才能在关中翔院长和全体同志艰辛努力取得的辉煌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需要省高院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需要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自己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念。不断强化组织观念,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创造活力;二是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强化大局观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要当好班长,带好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推进管人、管案、管事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关心全体干警的关切,关注基层一线的困难,营造善谋事、能干事、干好事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公道正派,严格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忠实履职,廉洁自律,作风务实,作好表率,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开创全市法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陈小洪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当前,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加快转型,大量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最终汇集到法院。全市法院必须坚持从战略全局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自觉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名法官都要坚守司法良知,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更加认真致力于公正司法;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四个过硬”的要求,更加扎实地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和谐新临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临汾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据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转自临汾新闻网)